广州市通过新规,禁止房东加收水电费,违规者最高罚5倍金额。
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广州市租赁房屋居民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代收管理规定》,规定房东不得加收水电费,违者最高可罚违规金额5倍。